2025年6月 5日
圣马刁县参事会今天以 5 比 0 的投票结果向克里斯蒂娜·科珀斯警长(Christina Corpus)发出了一份 “免职意向通知书”,根据《圣马刁县宪章》的规定,免职程序由此启动。
县参事会确认了根据《圣马刁县宪章》第 412.5 节通过的免职程序,并指示工作人员向警长提供《免职意向通知书》,其中包括考虑撤除她职务的理由和出席免职前会议的日期。
《免职意向通知书》的结论是,警长有多项不当行为,如果属实,则应根据《圣马刁县宪章》第 412.5(B)(1)條(違反與執行警長職務相關的法律)、《憲章》第 412.5(B)(2)條(公然且屢次疏忽警長職務);和《憲章》第 412.5(B)(5)條(妨礙對警長行為的調查)。
《撤职意向通知书》由 Keker, Van Nest & Peters, LLP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编写,他们对警长的不当行为指控进行了独立调查。 《免职意向通知》是一份 59 页的文件,另有 524 页的证据和 42 次证人访谈作为支持,反映了对警长行为进行的详细而彻底的调查。
2025 年 6 月 2 日星期一,《拟议罢免意向通知》已转发给参事会每位成员和警长 Corpus。县政府告知警长,其有意将《免职意向通知》公之于众。警长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做出回应,反对向公众发布《免职意向通知》。 因此,《免职意向通知》并未向公众公布,董事会在周四的会议上对其进行了闭门审议。
根据参事会通过的 “免职程序”,在发出 “免职意向通知 ”后,将在五天内与警长举行免职前会议,会议将由圣马刁县首席感化官主持。 在这次免职会议上,警长将有机会对 “免职意向通知书 ”中的指控做出回应。
参事会在收到首席感化官在免职前会议后提出的建议后,将作出维持或拒绝该建议的决定。对警长进行免职的决定需要至少五分之四的参事会投票通过,警长可通过在中立的听证官面前举行证据听证会的形式提出上诉。如果举行免职听证会,除非警长反对并要求举行非公开听证会,否则听证会将向公众开放。
从发出 “免职意向通知书”到参事会做出最终决定,诉讼程序的持续时间取决于许多尚不完全清楚的因素,但县政府的外部律师表示,该事项最早可能在大约四个月内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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